《自私的基因》读后小记

近期因为阳康后精力未复以及一些宏大事件导致的情绪波动,因此读不进严肃的社会学科书籍,于是就换了一本原以为比较轻松的科普读物《自私的基因》。但读完后发现书海拾贝,遇到的依然是明珠,窃喜遂记之。

《自私的基因》我是以基因科普读物的预期加入书架的,但读完后才发现这是一本关于基因与生物进化,基因与社会选择关系的一本宏著。简单的说这本书是一本在生物学上用基因视角对进化论的诠释;以及在社会学上用基因逻辑对社会分工、组成、进化及社会达尔文现象的解读。除了对进化论这种时间上以万年计的宏大视角掌控外,这本书在论证中引入的辩证方法及逻辑推理方法也很值得学习,后面我会用摘录让大家明白这一点。

我读的版本是40周年增订版,全书共分15章再加一个尾注,在这里我特别提醒下,尾注内容也很精彩,值得细读。我个人观点,全书大致可以按以下内容分板块,第一章到第四章主要从生物学角度讲述基因在生物进化中的作用;第五章到第十二章视角切换到了社会学角度,所列举的具体物种基因表现只是对社会视角进化论的注解;第十三章到第十五章综合论述了基因和进化论之间的关系及不同的学术观点及流派。

下面我贴上这本书的目录,每章的名称都很生动,仅看名称大家也能大致明白作者要讲什么。

《自私的基因》读后小记

下面我引用原书部分内容,让大家领略下这本书的风采。

自私的基因与其他基因共享了一系列生物个体的身体,不仅遍布种群,而且跨越代际。由此,必然的结果是,自然选择会青睐那些在有性繁殖种群中其他基因的陪伴下共同繁荣的基因。从本书的主张来讲,基因的确是“自私的”。但基因同时也能够与其他基因合作,它们所共享的不仅仅只是某一个特定的生物体的身体,还是这个物种的基因库所产生出来的一般意义上的所有身体。一个有性繁殖种群是由相互兼容、彼此合作的基因所组成的联合体——它们今天会合作是由于许多世代以来在先祖类似身体中的合作已经让它们得以繁荣。

注 | 这段论述是不是和我们常见的社会学著作很类似?基因的合作共生和人类的社会组织何其相似。

 

个体选择论者也会承认群体确实会消亡,也承认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他们甚至可能承认,只要一个群体中的个体具有远见卓识,就会懂得克制自私贪婪,到头来成为它们的最大利益所在,从而避免整个群体的毁灭。但同个体竞争中那种短兵相接、速战速决的搏斗相比,群体灭绝是一个缓慢的过程,甚至在一个群体缓慢地、不可抗拒地衰亡时,该群体中的一些自私的个体,在损害利他主义者的情况下,仍可获得短期的繁荣。

注 | 自私基因和种群灭亡的关系。自私的利己行为会让个体获益,但会让群体遭受损失,甚至走向灭亡。人类社会的内部斗争也如此,社会进化和生物进化有很多类同。

即在基因的水平上讲,利他行为必然是坏的,而自私行为必定是好的。这是从我们对利他行为和自私行为的定义中得出的无情结论。基因为争取生存,直接同它们的等位基因竞争,因为在基因库中,它们的等位基因是争夺它们在后代染色体上位置的对手。我再啰唆一句,这种在基因库中牺牲其等位基因而增加自己生存机会的基因,按照我们的定义,往往都会生存下去。因此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

注 | 基因自私的本质

基因发挥的作用取决于它的环境,而所谓的环境也包括其余基因。有时,一个基因在一个特定基因在场的情况下发挥的是一种作用,而在另一组伙伴基因在场的情况下发挥的又是一种截然不同的作用。一个个体的全部基因构成一种遗传气候或背景,它会调整和影响任何一个具体基因的作用。

注 | 基因和人一样,会随环境的不同而成长成不同的性格

 

我力图阐明的观点是,动物的行为,不管是利他的还是自私的,都在基因控制之下。这种控制尽管只是间接的,但仍然是十分强有力的。基因通过支配生存机器和它们的神经系统的建造方式对行为施加其根本影响。但此后怎么办,则由神经系统随时做出决定。基因是主要的策略制定者,大脑则是执行者。但随着大脑日趋高度发达,它实际上接管了越来越多的决策机能,并在决策过程中运用诸如学习和模拟的技巧。这个趋势在逻辑上的必然结果将会是,基因给予生存机器一个全面的策略性指示:请采取任何你认为是最适当的行动以保证我们的存在。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物种达到了这样的水平。

注 | 基因和大脑的不同分工,即先天和后天的区别。由此可以推出“人之初,性本恶”的结论。后天的教育使人具有理智,从而向善。

 

同胞姐妹不仅出自同一父亲,而且使它们母体受孕的两条精子的每一个基因都是完全相同的。因此,就来自父体的基因而言,姐妹和同卵孪生姐妹一样。如果一只雌虫体内有基因A,这个基因必然来自父体或母体。如果这个基因来自母体,那么它的姐妹也有这个基因的可能性是50%。如果这个基因来自父体,那么它的姐妹也有这个基因的可能性是100%。因此,膜翅目昆虫的同胞姐妹之间的亲缘关系指数不是½(正常的有性生殖动物都是½,而是¾。由于这个缘故,膜翅目雌虫同它的同胞姐妹的亲缘关系比它同自己子女的更密切。*52汉密尔顿看到了这一点,尽管他那时并没有如此直截了当地说出来。他认为这种特殊密切的亲缘关系完全可能促使雌虫把它母亲当作一台有效地为它生育姐妹的机器而加以利用。这种为雌虫生育姐妹的基因比直接生育自己子女的基因能更加迅速地复制自己的拷贝。职虫的不育性由此形成。

注 | 膜翅目动物不同工种之间在基因上并没有不同。以蚂蚁为例,之所以有蚁后、雄蚁、兵蚁、工蚁等分类,都是来源于后天发育时的个体选择。为什么个体会选择不具备生育能力的兵蚁和工蚁,专职照料种群,而不去繁衍自己的后代?从基因遗传上来说,他们的姐妹比子女有更多和自己一致的基因,因此他们更乐于让自己的母亲为自己生育姐妹,而不是自己生育子女。鉴于同样的原因,蚂蚁中雌性比例更高,因为姐妹之间比兄妹和姐弟之间拥有更多的共同基因,更加亲近。由此工蚁和蚁后之间展开了对后代性别的争夺战,但通常是工蚁胜利,因为他们负责蚂蚁的成长,而漫长的成长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性别筛选器,结果是自然种群中雌蚁和雄蚁的比例大致是3:1 。但是蚁后并不甘心这一比例,因为对她来说两种性别都有相同的亲缘关系,因此蚁后和工蚁之间展开了新的争夺战。通过引入奴隶、其他种族等方法,蚁后获得了竞争胜利,种族中性别又趋向于平均。

 

书中有大量生动有趣的例子,这些例子都来源于生物遗传学家的研究,其科学严谨性不用怀疑。但是对于这些例子的自然现象和基因在这种进化现象中的作用却并不是这些研究的必然结果,而只是对这些现象的自洽解读之一。《自私的基因》一书自成系统的把诸多研究成果和作者要表达的基因思维编制在一起,并且全书能够完整的自洽,这就是这本书最闪光的地方。也是作者在论述中娴熟采用不同论证方法的功力体现,基因的生物功能可以通过科学研究获得,但基因对于进化的作用却只能通过逻辑论证获得,而这种论证却具有主观性。

我相信如果你对基因和进化有一定了解,同时又熟练的掌握了推理及论证方法,那么你极有可能用同样的基因事例推导出完全相反的进化路径。鉴于此,进化论到底应该是科学的结果,还是哲学的结果,这一命题都值得思考。如果是科学的结果,那么它应该唯一;如果是哲学的结果,那么它可以殊途。

《自私的基因》是一本自然科普读物,是给大众介绍基因对于进化的作用。但我个人认为它也是一本社会学著作,通过这本著作我们可以理解很多人类的选择,比如利己还是利他、比如眼前还是长远。总之,我个人认为这是一本很值得读的书,无论你是否对生物学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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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羽凡
      林羽凡 5

      先不论进化论是科学还是哲学,放在长远角度看,首先自私无论对个体,还是群体,得大于弊,个人就不用说了,文章中解释得很清楚,对于群体,那得看是哪个群体,往远了说,在几十万年前,当人类还是一帮人一个聚落生活的时候,我打的猎物会分给另一个群体么?显然是不可能的,我只对我的“群体”负责,那这种自私行为,对我的群体是有益的,对另一个群体就是“损耗”,毕竟一定时间内一定区域内的物资,可能就这些。

      抛开道德层面和法律层面的约束,对现代的人也一样,这样的例子也有很多。所以自私,是生物的属性,并不是人类特有的。看动物世界里,没有哪个母狮会把捕到的角马分给其他狮群,或者其他动物,即使在物资丰富的情况下,即使对面狮群有快饿死的幼狮。

      自私的本质,是对物资(包括生命和人类虚构出来的[钱])的一种再分配。如果没有自私,就不会有秩序,没有秩序,这个世界肯定不是现在这样。

        • 水拍石
          水拍石

          @ 林羽凡 人性本善的说法我认为是将人和动物区分,或者是将人定位于除神外世界主宰地位的理论核心。只有淡化或剥离了人的动物性,才能凸显人的社会性,从而更方便的把人群变成社会组织。儒家提倡性善说,认为人生下来是善的,后天的生活才使人产生了恶的行为,所以要教化人们扬善抑恶。但儒家同时提倡礼,即一种固化的社会秩序,也是固化的社会阶层,人生而不同。既然所有人生来都是善的,为什么有些人生来就高其他人一等,就能合理的剥削其他人的?我认为这是儒家性善说的一个内在矛盾之处,当然我对儒家学说并没有认真研究过,只是直观感觉。
          法家提倡性恶说,这一点和西方基督教的说法一致。人生来就是恶的,是有原罪的,无论是来自对神诺的背弃还是来自于内在的基因(基因是不是神造的是另一种说法)都无法改变性恶的本质。人性本恶,所以需要后天教化及健全的社会规则影响及约束人的行为,从而使人向善,这就是法家及西方法制的立足点。法家认为“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即在性恶论的前提下大家生来都是恶的,所以应该人人平等,一切断于法。
          儒家提倡的礼是一种有固化阶级的社会秩序,法家提倡的法是一种人人平等的社会秩序。我认为,在中国漫长的封建历史中,法家之所以败给儒家,最根本的原因是在利益既得者看来人人平等的秩序根本就不算一种秩序;贵贱有别,长幼有序才是一种秩序。这种对性善和性恶的分歧,我认为就是对人的动物性和社会性的分歧。
          人类的终极社会形态被幻想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社会,即每个人都是最大的善,没有丝毫恶。但这种至善的社会形态我认为不可能靠后天的教化来达到,只有后天的教化和源自基因的进化同时实现了扬善去恶才能实现。

        • conge
          conge 6

          这本书绝对是好书,这个世界真的是太多谜题,惹人深思。尤其是将动物的利他行为进行生物学的解释,绝对是这个领域内的创举。

          但是还是将这本书当作生物书来看,当作动物行为学的一种解释来看,比较符合本书的论述范围scope。

          拿来根社会学做对比,容易做出过度解读。

            • 水拍石
              水拍石

              @ conge 所有社会行为都是在基因或智慧的支配之下进行,只是智慧越强则在这种行为的支配中表现得越强烈,所以用基因进化的逻辑来看社会行为也是可取的。但确实如你所说,如果生硬的用基因的视角解读社会行为确实容易过度解读和误读,就如同用物理学和数学方法解读经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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