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解读 最高利率政策应谨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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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作为银行等正式金融机构借贷的补充,其在古今中外广泛存在,是社会融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但是近年来披着互联网金融创新外衣的互联网借款平台却将民间借贷推向了风口浪尖,让国民误将民间借贷当作高利贷的代名词,从而掀起了全民反民间借贷的浪潮。为了响应民意,最高人民法院将民间借贷原来最高36%年化利率调整为24%,但依然有大量人士认为这一利率太高,最高法相关人士表示会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对民间借贷利率做进一步调整。

那么近期最高法调整的民间借贷最高24%年化利率到底高不高?民间借贷年化利率到底多少合适?这个问题很难取得一致答案,有人认为调整后的24%偏低了,而同时有人认为高于银行一年期借款利率3%即可,如果按此计算的话大约为年化利率8%-9%,在这么大分歧下显然无法取得一致。所以在讨论民间借贷年利率最高到底多少合适这个问题前,我们得先搞清楚什么是利率。

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借贷资金额(本金)的比率。借款额既定下,利息额越高则利率越高,两者成正比关系,因此借款额既定下讨论两者意义相同。

一、从借款方看利息是借款的成本

从借贷人的角度看,利息是借款的成本,或者说利息是使用借款本金的费用。这和租赁房屋所付的房租,租赁汽车所付的租赁费性质相同。

二、从放贷方看利息是借款的收益

从放贷方角度看,利息是借款的收益,或者说利息是借款的总收入,这种收入包含了房贷放的成本。这种成本包含了获得资金的成本、借款的交易费用、借款的催收成本、借款的违约风险等。

利息是出借方的资本收益,但不是利润,因为利润是收益减成本后的余额。

三、风险是不同借款方式利率的差异本质

不同借款形式导致其利率差异巨大,而导致这种差异的本质是放贷行为的风险,下面举例来说明这一问题。

  • 国债:今年6月23日财政部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年利率2.41%;
  • 企业债:去年10月华为发行30亿企业债,债券票面利率为3.48%(年利率);
  • 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实际借贷中利率一般都高于基准利率,且需要担保或抵押);
  • 银行信用卡消费:信用卡12期分期消费相当于年化利率13%左右;
  • 银行信用卡取现:信用卡取现年化利率大约为18.25%(手续费另计);

从以上例子出借方的风险是越来越高的,因此利率也是越来越高的,最高的银行信用卡取现年化利率18.25%,是国债年利率2.41%的7倍多。

国债有国家信用背书,基本上不可能违约,所以是最安全的借贷。企业债次之,所以华为等信用良好的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年化利率远远低于基准利率,更低于普通企业的银行贷款利率。银行抵押或担保贷款风险较低,但银行在对担保物估值打7折后依然收取高于基准利率的利息。信用贷款是无抵押或担保的贷款,所以风险在上面几类中最高,因此利率也最高。

很多人不理解银行信用卡为什么只能取现信用额度的50%,利率已接近高利贷,还要严厉打击非法套现,其实这一切都是为了控制风险。信用卡其实是一种信用消费贷,银行并不希望客户用信用卡取现,上面案例中信用卡取现年化利率18.25%和消费13%之间的利息差额就是信用卡取现和信用卡消费之间的风险差额。

四、违约和催收成本是信用贷款的主要成本

信用贷款之所以风险高,就是因为违约比例高,到期有很高比例的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且很容易产生死账。而对于逾期借款人的催收成本也很高,就以目前支付宝和信用卡逾期三个月的催收为例,网上曝光的数据显示银行或支付宝把这些债务打包给第三方催收平台催收,其成本相当于借贷本息的50%左右。

坏账和催收成本都是借款人的成本,都需要均摊到贷款利息中,因此借款人违约风险越高,催收越困难则利息越高。

五、民间借贷违约率明显高于银行借贷,因此利率应该高于银行贷款

民间借贷违约率明显高于银行借款,因此利率应该高于银行贷款,这一点不需要统计数据,仅靠简单逻辑推理就能获知。假如有抵押物,那么银行会放贷;假如有亲友愿意担保,那么银行会放贷;假如有良好信誉,那么银行会放贷;之所以选择民间借贷,是因为上面的都没有。

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一直是老大难问题,为什么小微企业不能从银行获得贷款?很多人认为是银行故意刁难小微企业,但事实是我国小微企业的平均寿命不足三年,银行给这些企业发放信用贷违约率必然很高,而企业股东只对企业付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按照风险来计算利率,在这种情况下小微企业要想获得信用贷款那么利率将会是基准利率的好几倍,但在我国现有体制下银行不可能将利率提到这么高,于是小微企业就得不到贷款。在这种情况下一味谴责银行是无用的,因为银行是盈利机构,必须保障资本安全,根据市场风险确定利率水平是基本原则,当然政策性银行和政策性贷款除外。

同样道理,不能从银行获得抵押贷款,担保贷款,信用贷款的人,其违约风险也很高,因此其适用的利率水平应该高于银行信用贷款利率,银行目前信用卡取现利率年化18.25%,所以民间借贷最高年化24%利率我个人认为并不高。

六、一个小故事看违约率和利率的关系

在印度有很多民间借贷公司从事小微贷款业务,这种业务的贷款金额通常在一百美元以下,而贷款对象通常是绝对贫穷人口,其年化利率通常在50%-200%之间,且需要7个左右贷款人组成合作社,相互信用背书。在同一信用社的贷款人需要每周,或者两周聚会一次,在借贷公司的见证下承诺他们能够按时还款,且贷款人都要督促其他社友按时还款。尽管如此,印度民间借贷的违约率依然高达10%以上。

在印度的加尔各答市有一群喀布尔放贷人,他们伪装成水果商贩,上门推销他们的贷款。他们的放贷不需要借款人结社,利率也较其他小额贷款公司低,但他们的客户却很少违约。探其原因,很可能是喀布尔人其实就是阿富汗人,他们以凶悍著称,如果客户试图欺骗他们(违约),那么他们就会杀掉那些欺骗他们的人。

为什么在印度喀布尔人放贷利率能比民间借贷公司低,原因是他们的客户违约率低,催收成本低,而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是他们更暴力。喀布尔人可能更像国人印象中的高利贷公司,但是对于那些信用差的的人来说,高利贷可能是“最后的贷款人",除了他们没有贷款机构愿意把钱借给这群客户。

七、民间借贷并不都是高利贷

在我国现阶段民间借贷其实很成熟,尤其在长三角和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更是如此。在长三角小微企业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但民间富人较多,有大量的沉淀资金,于是就形成了成熟的民间借贷。长三角公司民间借贷的年化利率大概在12%-20%之间,对于那些急需资金解决经营危机的公司来说这些贷款关系公司存亡,因此这一利率并不高。

在我国较为成熟的汽车消费贷款年化利率大概在7%-8%之间,手机等消费品分期购年化利率约为15%-20%之间,小额贷款公司的年化利率大多在18%-22%之间。

上面的例子看起来都比银行贷款利率高不少,但结合这类贷款的风险看,其实都没有达到”高利贷“的程度。因此将民间借贷一竿子打成高利贷并不合理,需要区别对待。

八、应鼓励按契约执行的民间借贷、仅打击诈骗、套路贷和其他违法借贷行为

借贷双方按照契约借贷,并按照契约偿还的行为应该鼓励,因为无论约定利率多少都是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如果利率明显高于国家规定的基准利率那么只能说明借款人信用过差,放贷人需要承担过高风险,因此需要较高利率。如果以法律形式将最高贷款利率规定太低,比如9%,那么结果只能是低信用群体无法获得贷款,而不是保障他们贷款后权益不受损。

但是对于以欺诈为目的的贷款则应该打击,比如约定利率并不高,但预期费用非常高,但到期时借款人找不到放贷人,然后支付逾期费。比如前两年的校园贷,砍头息、逐层贷等套路下一年后利滚利可能达到本金上百倍。再比如放贷过程中诱使借款人低价抵押房产等资产,或者诱导借款人从事其他非理性选择,或者在催收过程中存在暴力。

简单来说,如果民间借贷是在民事范围内进行那么就应该支持,而如果转入刑事那么就应该坚决打击。

九、民间借贷最高保障利率多少合适

民间借贷最高保障利率多少合适?按照经济学的思路来说就是借款人在充分理解的情况下愿意支付的利率就是民间借贷最高保障利率,但是这一利率却很难确定,因为对不同情况的借款人其愿意支付的利率可能差异巨大。有产者愿意支付的利率可能就是银行利率,而信用破产者愿意支付的利率可能超过50%,对于立法者而言,我个人认为保障绝大多数低信用群体能够借到钱的利率才是最合适的利率。

因此我认为民间借贷最高保障利率到底该确定为多少,应该多征求出借人的意见,而不是借款人的意见。而法律的制定也应该是以保障借款过程的充分透明、合法为目的,而不是仅规定一个利率。

十、谴责民间借贷的往往不是借款人

目前网上言论对民间借贷可谓是群情汹涌,但是绝大多数人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看待民间借贷利率的,而不是站在借款人立场上看的。对于借款人而言能借到钱远比利率是多少更为重要,借款人所考虑的只是罗列他能借到钱的渠道,然后对比这些渠道的利率及其他条件,然后选一家自己认为条件较好的。但是对于旁观者而言即使这家最优者也是高利贷,因为旁观者是以自己能够取得的利率来衡量借款人的利率,或者以自己想当然的利率来衡量借款人的利率。

假如你有一个远房穷亲戚,需要借5万元,你认为他借款的利率是多少比较合适?你可能认为银行利率6%左右比较合适,但问题是银行认为他没有资产抵押,也没有人担保,所以不愿意借钱给他,现在银行说如果你愿意担保,那就以6%的利率贷款给他。现在他的贷款利率完全由你决定,如果你愿意直接借钱给他,那么他需要付得利率是0;如果你愿意给他担保,那么他需要付得利率是6%;如果你不愿意给他担保,那么他只能选民间借贷,利率可能是15% 。当往往事实可能是你即希望是其他亲友给他担保,又同时在谴责最后放贷给他的民间借贷公司。

上面的你不愿意给远房亲戚直接借款或担保,并不是因为”自私“,而仅因为风险。穷亲戚没有资产,所以偿还能力很差,借了钱很可能逾期,甚至不还,你不愿意借给他只是为了避险。民间借贷的高利率也是处于同样的目的,为了避险,因此在同样的经济社会下每个人并没有必要谴责合法的高利率借贷公司,而应该感谢他们有高风险意愿。

十一、如果要取消民间借贷,那么应该先找到一个合法替代者

民间借贷利率高,而且借款人多是信用较差的人群,这会导致这些借款人因为借款支付较高利息而更缺钱,从而陷入借款致贫的”乘数效应“之中。要想解决这一困境,就需要这些借款人在第一次借款时就能获得银行贷款利率,但是在银行风险管控下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政策性贷款,即政府通过政策性资金来补贴这群人的贷款利息,但这样做很可能引发贷款被滥用和违约的高涨。

通过政策性贷款来补贴信用最差的人这条途径我认为不是最好的,而最好的途径我认为应该是健全个人信用体系,让违约和个人信用挂钩,即使是对个人借款,民间借款违约也会让违约人寸步难行。在这种情况下民间借贷的催收成本将接近于银行,而借款人的违约率也将大大降低,从而在市场调节下倒逼利率降低。

在没有合法有效的改变和统一借贷违约成本的情况下,要找到长期可行的替代民间借贷高利率贷款的接棒者我认为是不可能的,既然没有合适的替代者,那么民间借贷就是最优者。因此关于民间借贷的最高受保障利率的确定就更应该慎重,如果确定太低只可能导致信用最差人群无法获得贷款。

结语:

富人更容易取得贷款,我们更应该关心的是穷人;而对于穷人来说我们更应该关心他们是否能够贷到款,而不仅是利率是多少。与其通过低利率来保障穷人利益,还不如通过借贷过程的契约化、透明化、合法化来保障他们的利益。


①信用差并不是说有故意违约倾向,而是指没有抵押、没有担保、没有良好收入证明的借款人,下面该词的意思相同。

②违约行为和贷款利率无关,甚至和偿还能力也无关,只和违约成本有关。一个典型例子是当民间借贷公司破产时原有的借款人只有小部分会接续还款,大部分人都会因为出借方无力催收而拒绝还款。民间个人借款也如此,一旦出借人身故等事件发生后借款人违约率就会明显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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