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蓝田农妇2000个西瓜被砍破 淳朴的乡邻氛围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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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报道,7月5日,陕西蓝田农妇李女士种的2000个西瓜,一夜间全被人用刀砍破。李女士称,被砍坏的西瓜有两三万斤,最少损失了三四万元。原本她指望着卖瓜钱给儿子交学费,还要给老人看病,不料却遭此飞来横祸。目前,蓝田县公安局孟村派出所已对此事立案侦查。

陕西蓝田农妇2000个西瓜被砍破 淳朴的乡邻氛围去了哪里

陕西蓝田被砍破的西瓜

截止目前还没有没有进一步的消息,也就是说警方调查还没有取得进展,但是这件事情本身大概率应该是李女士的邻里干的,尽管这只是猜测。

为什么这样的事情第一印象就会觉得是邻里干的?而不是其他人远程赶来干的?

一、外地人没有动机这么远来搞破坏

蓝田属于西安市,但距离西安有大约50公里。会不会西安某个人心情不好,驾车随机开到了蓝田李女士的瓜田,然后砍瓜发泄抑郁的心情?这种可能不排除,但绝对是小概率事件,也就是说基本上不会发生。为什么会这样猜测,因为李女士的瓜是被人用刀或其他锐器砍破的,而且砍破了2000多个,肯定是一把长柄的刀或者其他工具,不用弯腰,直立下就能轻松砍破西瓜。但是如果一个人心情不好,想开车四处走走散散心,他会带一把长刀吗?一把直立情况下就能砍破地上西瓜的长刀?

除非精神有问题的人,正常人不会带这样一把刀出门,因为很可能还没有使用呢就被公安给没收了,人也可能被限制自由了。

而且如果纯粹是因为心情不好,那么根本用不着砍破2000个西瓜,可能砍十几二十个后心情就平静了。

二、外地人远途赶来砍西瓜风险成本太高

说是风险成本高,换句话说就是被抓住的可能性很大,而砍价值3-4万元的西瓜要负刑事责任,所以一般人不会这么干。在我国以农业为主的农村,外来人口基本上没有,如果有也基本上都是走亲访友的人,因此一个村子里的人之间很熟。而在西瓜等瓜果成熟季节经常会有农民晚上去瓜田溜达一圈,就是为了防止有其他村民顺瓜,而因为之间互相熟悉,因此很多人会在巡视自家瓜田的时候顺便帮别人家也瞅一眼,因此在农村大规模破坏别人瓜田很容易被发现。

这种情况下,一夜能砍破李女士2000个西瓜的大概率是同村人,因为同村人知道李女士的作息规律,知道她什么时候会去瓜田看,也知道其他村民的习惯。

三、砍破西瓜的工具大概率是一把平头铁锹

根据生活经验分析,砍破西瓜的工具大概率是一把平头铁锹,而非刀或斧等工具。因为铁锹柄足够长,更方便用力,而且效率足够高。如果工具是一把平头铁锹的话,那么这件事是村民所为的概率就更高,因为外地人还难带一把铁锹去远途搞破坏。心情不好出门带一把铁锹也不符合一般人的行为习惯,因为家用轿车很难放下一把长柄铁锹,城市居民一般也没有这种工具,除非是修路工人等特定人群,开着作业车辆,带着工具。但这种情况下一般都是多人出行,多人同时发泄搞破坏的可能性很小,因为个人经常不理性,但集体大多数情况下是理性的。

四、假如是邻里所为,那么目的是什么

中国农村人长期形成的风气是如果你经济上不如别人,别人就看不起你;但如果你经济上突然好起来,超过了别人,那么别人又会犯红眼病。今年西瓜价格大涨,基本上达到了去年的两倍,因此很容易引发美元种西瓜村民的眼热,他们可能会想,我去年种西瓜都没有赚钱,凭什么你今年种西瓜就要赚这么多?

当然这只是抱着最大恶意的猜测,人性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善良的,即使村民有这种想法,纯粹为了眼红而去将破坏付诸实施的人也很少。

排除了纯粹的眼热和嫉妒,剩余的就是有隙。农村人因为居住较为稳定,流动较少,因此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各种纠纷或摩擦,或因为耕地界限、或因为院墙高矮、甚至因为一两句留言。有了摩擦就会有小心眼的人寻机报复,如果再加上红眼病的双重作用,就很容易付诸实施,真实的去砍破李女士的西瓜。

五、淳朴的乡邻氛围去哪里了?

无论是那种原因导致的破坏,但是乡邻干的可能性最大。而今年发生了很多起乡邻互相破坏私产的案件,比如广东翁源鱼塘投毒案、大连普兰店鱼塘投毒案、陕西眉县破坏猕猴桃果园案等都是因为邻里纠纷发生的。

为什么现在农村因为摩擦而直接破坏他们财物的事件越来越多?而且很多还构成了犯罪?以前我们描述的邻里和睦、守望相助农村景象为什么原来越少?我个人认为原因如下:

1、现在社会已经不存在公产,而每个家庭财产都属于私产,因此容易产生矛盾

我们在文学作品里看到的邻里和睦、守望相助多发生在封建社会,那时农村中主要是以家族为主的组织形式,而不是现在这种以家庭为主的组织。在家族主导时代,除了家庭有私产外家族还有公产,而且很多家庭可能是依附于家族生存,私产较少。既然有公产,那么生产资料、生产所得都属于家族的,因此很难因为个人的原因导致两个家族之间产生矛盾而毁坏对方家族财产。如果矛盾发生在家族内,那就更好解决,让家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辈协调解决就可以。

因为邻里财产纠纷少,所以才能和睦,才能守望相助。而现代社会已经没有家族公产,因此很容易因家庭私产引发矛盾。

2、古代邻里相助是生产力低下时的社会需要

古代包括近代一段时期,因为生产力低下,农村大多数人很难依靠个人或家庭力量抵御强盗、疾病和天灾等意外情况,因此大家需要互助以应对危机。但现在这会生产力极度提高,无论如何生存问题都能保障,而且随着社会医疗、养老等制度的完善,疾病、天灾等问题对家人和家庭的影响也不再是毁灭性的,因此邻里之间互助的必要性大大降低。

在生产力低下时,因为需要所以邻里互助,因为必须互助才能生存,因此大家都比较克制,有矛盾也尽量化解,因为不能破坏和谐的成本很高。但现在社会已经不需要紧密的互助,因此矛盾更容易产生,也更容易扩大。

3、乡俗治理到法制的转变

在古代我国农村基本上是依靠乡俗治理的,甚至在很长时间家族的组长和村里的长者都有执法权,家族组长可以处置家族里的人,刑法甚至是处死。而长者可以处罚外来的不法者,比如强盗或者小偷等。在古代社会基本上乡俗治理和法制的结合体,乡邻有纠纷可以让族长、长者协调解决,而对于解决的结果和现在的法院裁决一样具有权威性。如果有人拒绝执行这种裁决,那么可能会引起整个家族、村落的排除,从而不会被分配到任何公产,在古代生产力低下的时候,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将会很难生存。

因此在古代族长、长者等都充当了农村的超级警察,甚至是家族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充当这一角色。因为古代中国讲究长幼有序,如果一个人犯错,那么他的兄长和长辈都有权处罚他。在这种环境下,一个人犯错的成本很高,被捉获和触发的可能性也很高,因此小社会看起来会比较和谐。

现代社会已经是一个法制社会,社会中已经不存在族长、长者等有权处罚他人的人,因为私产的极大丰富,个人对家族等集体的依赖大大降低,因此即使有族长其个人权威性也将大大折扣。建立在财产独立上的是人权或人格独立,表现在家庭中是仅有父母能够管教子女,而祖父母可能都无法管教孙辈,如果是旁系亲属的话就更不用说了。

虽然法制比人治更公正、更客观,但法制却没有人治更有效率。原因是寻求法制的机会成本太高,比如邻里因为琐事吵架,如果寻求法制,双发中的一方报警,那么警察很可能不会出警,因为只是吵架,并没有上升到案件的高度。即使出警了,也以调解为主,而调解通俗的讲就是劝说,对于那些喜欢无理取闹的人劝说可能是无效的,虽然他们油盐不进,但也不违法,所以警察管不了他们。但是作为有道德、有理性的一方可能就比较被动,因为对方一直在无理取闹,自己又不擅长或者抹不开脸皮去无理取闹,最后只能是自己惨败收场。如果这种惨败持续的次数多了,只有两种可能的结果,一种是遇见这个无理取闹的人就赶紧躲开,另一种就是一次性解决,但这样自己也将陷于违法之中。

无理取闹、占小便宜等这种法制不能约束的行为,本来是由社会良俗和道德约束的,但现在社会这两者都已不具备约束力,因此矛盾极易发生,并且极易扩大。

其实说这个并不是说法制不好,而是说在现有技术和社会环境下,人们通过法制维护自身权利的成本过高,如果经常出现维权成本大于维权收益的情况,那么很多人在一定情况下将不会通过法制来维护自身权利。

接着说蓝田李女士西瓜被砍的事情,这件事大概率是乡邻所干,至于具体原因是不可能猜测到的,这种案件较为简单,相信警察一定会破案。

但在案件之外,我们不得不思考,在农村的乡俗逐渐淡化后,法制又无法普照之时,应该怎么杜绝农村因为小纠纷而引发大案件的事情发生。

相较于农村,其实城市人口构成更复杂,很多城市流动人口可能超过一半,而在同一个小区内邻居可能互不相识。按道理说城市更容易出现因为小纠纷而直到的大案件,但是在城市却很少出现这种案件,比如邻里因为小纠纷而损坏对方停放在停车场的轿车,或者晚上扔石头砸碎对方家的玻璃等。

我认为之所以城市比农村更少发生这种因为小纠纷而引发的大案件,是因为城市中监控等安防设施较健全、警察人口比例较高、司法机关的设备较好,因此导致案件的侦破效率较高,使得市民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利变得容易,从而震慑了想要非要报复的那群人。但在农村基本上没有摄像头等监控设备、警察的配备严重不足,一个几万人、或者十几万人,一百平方公里面积的镇子可能只有三四个警察,根本没有精力处理所有的纠纷和案件,因此震慑力不足。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进一步加快,相信以后农村也会普及天网等监控网络,农村人口也将更聚居,更易于管理,那时农村法制环境必将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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