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多地发布公告,允许在特定范围内摆摊设点,有些城市甚至允许底商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占道经营。今天两会上李克强总理还特意说了西部某省份疫情以来增设临时摊点的做法,解决了数万个就业岗位①。总理的发言无疑是一个风向标,相信很快其他地方也会跟进地摊合法化这一政策。对于这一做法网民一致叫好,认为是“真正为百姓着想”,“接地气的做法”等。
为什么全国人民会为地摊合法化喝彩?这个问题看似很简单,谁都能说一大堆理由,但我今天想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这件事情。
什么是地摊?
地摊是指在地上陈列货物出卖货品的摊子。当然在地上陈列并不是指直接放在地面上,而是指“随地”陈列,区别于店铺经营。
什么是市场?
简单的说市场就是产品和服务交换的场所。当然我今天想说的只是实体市场,而不包括各种线上市场和经济学上的抽象“市场”概念。
经济学上说市场起源于有交换行为之后,而交换行为起源于产品的相对剩余。②按照经济学的理论交换发生于原始社会初期,人们穴居洞中的时候就有了交换行为,只不过那时剩余较少,交换也是偶尔发生,所以并没有形成专门交换的场地“市场”。最早的市场到底形成于什么时间?这个问题没有人能给出准确答案,但中国有记载的历史是三皇五帝时就形成了市场。
周易记载,“日中为市,致天下为民,聚天下为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说的就是神农氏立市的典故。
现代人习惯将“市场”二字联系来用,但古代“市”和“场”却可以分开用。“市”指集市、街市。而“场”指大而平坦的地方。“市”的集市、街市对应着应该有房屋,有建筑,有固定的交易场所,而大而平坦的“场”则更和现在的“地摊”类似。
所以说古人交易可以在“市”,也可以在“场”。
地摊是“市场”的原始形态
现在一提起“地摊”人们就会联想到“低端”这个词,但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地摊”是市场的原始形态,也就是最早的市场。是不是这样说立马感觉高大上了?
其实不止是古代,近现代同样有这种市场,80年代中国绝大多数地方都有赶集的习惯,而赶集可能在集市,也可能就在一个“大而平的地方”。我国经济经历了几十年的高速发展,其实现在很多农村依然保留了露天场地赶集的习惯,而部分城市也保留了“早市”这种形态,就是纯正的地摊。而很多地方也有“夜市”的传统,白天是马路,晚上变成步行街,允许摆摊设点,这也是标准的地摊形态。
几种不同的市场形态
地摊:
地摊这种形式最古老,最普及,也最有生命力的市场形态。只需要一块固定的空旷平地即可,是“行商”的集散地。
古老的地摊不说,就现在的地摊而言,很多地方仅对地摊收取几元钱的税和卫生管理费,没有丝毫其他成本。而摊位的次序确定基本上按照先来先得的方法,当然也有其他的规则,比如用一把椅子长期占着,甚至是用一瓶水占着,更甚至于什么都不需要,仅凭某人的大名就能占着。合理与否不论,这些也是非经济的规则,就不多说了,今天只从经济角度分析。
集市:
说到集市很多人比较熟悉,道路两边两排房子,房子底层为商铺,商铺门前可以摆摊设点。集市是“坐商”和“行商”的有机结合;坐商位于商铺内,而行商位于商铺外。商铺采用长期租赁形式,价高者得,从而商铺的位置以及其背后的“风水”问题最终都反映在租金的高低上,一切以货币度量。而集市上的行商秩序则类似于地摊,但不同的是除了上面“地摊”上说的那些规则外,在谁家门前打摊还需要和屋主搞好关系,又多一层秩序。
市场:
这里的市场仅指现代人观念中的市场,或者说是“大市场”。
我记忆中上世纪九十年代很多地方的市场是一个大棚,或者几个大棚连在一起,有顶,但没有墙壁,比起地摊来可以遮阳挡雨。这种市场是地摊的升级版,因为有了人工建筑,就有了建设方,有了建设方当然需要收回建设费用,因此就有了管理,有了管理自然会产生费用。因此这种市场的收费较露天的地摊要高,但也高的有限。
现在很多地方依然保留了这种形式的菜市场,有些地方或者是政府修的便民设施,并不向摆摊者收费。但这种情况其实是向所有市民收费,当然这又是另一个问题,就不多说了。
在“大棚市场”的基础上2000年左右全国建成了很多有墙的大市场,不但有顶,而且有墙,交易体验进一步提升。现在全国绝大多数地方都保留了这种“大市场”的形态。其实这里的“大”不仅是指场地大,还有货物品类全的含义,这是个历史习惯,80后基本上都知道。
商场:
商场是在“大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而来,不仅提供了遮风挡雨的场所,还提供了空调、休息座椅、卫生间等配套服务,同时还提供基本的保安服务。商场和市场最大的不同并不是这些优越的硬件设施,而是购物环节中“信用担保”。
市场多采用固定摊位租赁,自行经营的管理方针,市场对于交易过程并不进行监督,从而对交易行为并不背书。而商场则采用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模式,商场本身为每一个摊位交易进行背书,增加的是商家的信誉,减少的是消费者的“防欺诈”成本。
几种市场形态的异同及变迁逻辑
从地摊、集市、市场、商场这个次序看,其使用成本越来越高;同时“市场”参与交易管理的程度也越来越高,也就是说消费者的“防欺诈”成本越来越低。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减少交易过程中信息甄别,也就是“防欺诈”成本越迫切,因此在经济规律的支配下越来越倾向于选择强管理的市场。同时随着经济发展,城市对于“形象”也越来越重视,在双重作用下地摊和集市逐渐被淘汰,一线城市甚至连菜市场等市场都被淘汰。
为什么经济发达后人们越需要减少信息甄别的成本?原因是大家收入提高了,用于信息甄别的固定时间成本提高了。举例来说,假设原来每天收入80元,现在每天收入800元,而买一个包要甄别其真假及是否有瑕疵需要1个小时,按照每天8小时计,原来的甄别成本是10元,而现在是100元。假定包的价格是200元,那么原来花1小时甄别只占包价格的5%,而现在花一小时甄别则成本占包价格的50%,虽然都是一小时,但成本上涨了10倍。
假设同样的包,在商场卖200元,在地摊卖150元,那么作为消费者该在哪里买?绝大多数人会在商场买,因为这样等于省了50元。
为什么在经济发达之后人们依然有对市场的需求?
原因有两个,即商品里面有一部分为“透明商品”,和消费者中有一部分低时间成本人群。下面分别详细说明。
“透明商品”
我自己才疏学浅,不知道经济学上是如何定义这类商品的,所以自己拼凑了一个词。所谓的透明商品并不是看起来透明的,而是指在交易过程中其信息甄别费用是趋近于零的,或者说是不需要时间成本来甄别的。比如蔬菜,好坏一目了然,新鲜的还是蔫的,有没有重铸普通人都能一眼分辨,这种商品放在商场的橱柜里和摆放在大棚交易市场里区别并不大。市场只需要提供一个“公平秤”就能解决所有的甄别成本问题,所以这种商品的购买在蔬菜市场更划算。我个人认为为加工的农产品,粗制的生活用品,比如笤帚、簸箕等都属于透明商品。
低时间成本人群
低时间成本人群通俗的说就是时间对他们来说不值钱的人群,绝对低收入人群、无业人群,退休人群等都是这类人。对于这群人来说时间成本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及时买一件10元的商品也可以花1个小时来慢慢甄别,而与甄别成本低并存的是他们的维权时间成本也低。假如时薪100元的人买一件20元的商品发现是伪劣,但要想退货需要和摊主理论20分钟,从经济上来说他退货是亏本的,所以很可能放弃维权。但对于低时间成本的人则不同,买一件20元的商品,如果发现是伪劣可以花一整天,甚至一周来维权,这时时间成本高的反而变成了奸商。所以奸商遇见时间成本低的人一般不使欺诈手法,因为他心里知道自己耗不过。
为什么全国人民会为地摊合法化喝彩?
说到这里就比较明了,从消费端看,受疫情影响绝大多数人收入下降,收入下降所以购物时信息甄别的时间成本下降,相对而言现在可能在地摊购物更划算。从供应端看,地摊是“从商”成本最低的,只需要有商品和一张塑料布或一张桌子即可开张,而商场此时就有点高不可攀。
疫情导致人们收入下降,从而导致人们对于“地摊”需求增加,这是市场自发调节的③,而政策将“地摊”定义为非法则是和这种需求相矛盾的,所以在政策改变时对“地摊”有需求的人才会欢呼雀跃。
结语:
通过地摊合法化这件事受全国人民喝彩这件事可以看出人们对于地摊其实有很强的需求,以前我国对“地摊”的限制是用行政手段剥夺了一部分人的选择权,从而增加了这部分人的交易成本。当然这仅是从“金钱”这一个角度衡量的,取消地摊后减少了交易纠纷,提高了交通运行效率,美化了城市环境,这些都不是金钱能计算的,社会效益和金钱损失孰重孰轻我不敢妄言。
地摊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合法化了,与“地摊”形态比较类似的“卖艺”行为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看到有合法化的迹象。其实卖艺和地摊很类似,卖艺所含的“艺”基本上都是“透明的艺”④,优劣一眼可观,大多只为博人一“乐”。而且卖艺基本上都是先表演、后“打赏”,交易风险成本比去剧场里看高雅艺术还要低,很难形成欺诈。
而“艺”的出卖者和地摊商人一样,大多只有一块“塑料布”资本,难入雅室。将街头卖艺定义为非法,等于同时剥夺了大众对“透明艺术”的欣赏权和出卖权,利弊得失和上面的禁止地摊政策类同,仁者见仁。
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既然地摊能够合法化,那么街头艺术也应该合法化。疫情影响下大家需要低成本的物质交易,同样也需要低成本的精神享受,街头艺术再不济也要比搔首弄姿的短视频好吧?
①根据目前报道的消息李克强总理说的某省份应该指四川省的成都市,自三月份以来允许摆摊经营,共解决8万个就业岗位。
②现代经济学认为交换行为必须建立在具有“私产”的基础之上,而这又牵扯到“产权”问题,本文就是为了讨论“地摊”问题,所以要尽量接地气,就不说那些高大上的概念了。
③这里的市场是指“市场规律”,是一个纯经济学概念,不是实际买东西的实体场所。
④“透明”仅指表演内容浅显易懂,不存在鉴别困难,同时“收费”模式简单,请勿断章取义及发挥不合理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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