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络上关于某某人移民的报道日渐增多,关于此等新闻网友评论必然是卖国,偶有支持移民自由的评论者也被其他人以不爱国攻击。对此现象我略作整理,以抒发我个人对此事的看法。
首先我们将现在常见的移民分下类。
1、归属海外亲属,比如父母在是外籍,而子女是中国籍,现在子女也申请移民加入父母所在国籍,或者中国人找到外籍配偶,申请移民加入配偶所在国籍。
2、劳务输出移民,在某些国家工作一段时间后习惯该国生活及社交圈而移民该国。
3、技术性移民,具有某项技能,在国内不能充分发挥,或者在国外有更好发展空间而移民。我认为演员等移民也算此类。
4、投资性移民,具有一定资金实力,想在国外经营获取利益而移民者。
5、出国考察不归,以考察为名出国后不回来而移民国外的。
6、携款外逃,携带在国内非法所得财产外逃国外的。
7、偷渡,向往偷渡国而非法前往的。
其次看下什么叫卖国,新华字典解释如下:谓投靠敌国,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根据新华字典的解释,卖国需要两个先决条件,一是投靠敌国,二是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我们都是有强烈爱国情怀的,所以不能坐等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事实发生,此因将具有潜在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的行为也归结为卖国。根据以上这两点我们来看7种移民是否属于卖国。
1、归属海外亲属者,目标为归属海外亲属,亲属所在国是否为敌国,移民者是否具有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的能力便成为关键。按照目前来看,我国的敌国好像只有几个和台湾建交的国家,就连这几个国家我国都在极力亲善,希望他们早点投入我们的阵营。这几个国都是小国,投奔亲属能去这几个地方显然是小概率事件,因此对于这类移民者权且认为他们去的都不是敌国。其次,投奔亲属的大多为平民,并不掌握任何国家机密及资源,除了有可能发表几句对国家不利的言论外不能形成其他任何形式的卖国行为。而我国是一个言论自由的国家,即使在国内发表任何言论都是自由的,何况移民后。因此,对于这类人我们不能称之为卖国。
2、劳务输出型移民。我国现阶段国家提倡劳务输出,以解决就有问题同时还可以创汇。合法的事情当然不属于卖国,至于劳务输出后申请移民,我想这也是永久为国家解决就业问题的良策,更不应该说是卖国。
3、技术移民,技术性移民的目的国肯定不会是敌国,因为想移民敌国的话肯定不会被审批的。但是技术性移民是否会损害国家及民族利益,这点需要探讨。假如移民者掌握的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技术,那么他有可能会给国家和民族带来危害,比如说人民币的设计者,神州飞船的总设计师等人。而对于普通的技术者,比如歌星、演员等艺人,或者掌握生产型技能的工程师,比如建筑设计师等人,这些人的移民并不能危害国家和民族利益,因为他们从事的工作从来就没有达到国家和民族利益的高度。
从事关系国计民生工作的人国家有相应的措施限制他们出境及移民,他们很难实现移民的目的,除非他们考察不归,那种情况将在考察不归中单独分析。但对于一般的技术移民者国人也常将之归结为卖国,“他们虽然没有能力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但他们是国家培养的人才,移民就是损害国家利益”大多数人如是想。李连杰移民时大家如此说,巩俐移民时大家如此说,赵本山移民时大家同样如此说。现在问题的焦点就是这些人到底是不是国家培养的,国家培养了他们什么,能力还是个人知名度?这个我想要因人而论了,假如这个人真是国家培养的,比如总政歌舞团的演员,背一个卖国还可以理解 ;但如果是靠自己一路付出而成名的,再冠以卖国就不大合适了。
4、投资性移民,投资移民除了移民者本人加入外籍外,还伴随着一定数量的资金转移到他国。对于投资移民网民也意见颇多,原因是大家觉得投资移民将中国的财产转移到了国外,是财富的外流。甚至有人骂移民者为富不仁,没有把国内赚的钱回馈国内。但是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要反过来考虑,在我们吸引外资的时候,我们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就应该以什么样的心态来看对外投资。而对于投资人是否成为外国人,这完全是他个人的事,而不应该是公众的事情。况且我国现在宪法层面已经支持私有财产,既然法律承认财产私有,那么对于怎么投资则完全是私人的事情,就无所谓卖不卖国了。
5、出国考察不归,这类人全部为我们的公职人员或者国企管理人员,因为某种原因借助考察或旅游的机会逗留他国不回。如果是公职人员,那么他们不归将造成两方面危害,一方面有可能泄露国家机密,因为他们从事的工作就是管理国家,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肯定知道部分机密。另一方面是会伴随着部分国有财产转移到国外,公职人员出国不归肯定是有原因的,清白的公职人员根本没有理由采用这种办法移民,而这种不归的原因基本上都和经济腐败有关。
如果考察不归的是国企管理人员,那么他们的不归大多也同样涉及经济腐败问题,这种腐败不单纯的是贪污受贿问题,同时有可能还涉及海外投资过程中的腐败问题。我国国企对外投资赔多赚的少,除了国企管理问题外腐败也许是另一个原因,至于腐败占多大比例就不得而知。
如果移民算卖国的话这类人应该最符合卖国的条件。
6、携款外套,携款外逃应该说成携公款外逃更确切,因为带着个人资产出国或者移民不能叫外逃。携款外逃的又分两类,一类为亲自携款外逃,而另一类则为让亲人先行携款出国。亲自携款外逃的较少,因为一次能够转移的资产数量有限,同时一次转移容易暴漏,这样万一国内追查经济犯罪也同样适合引渡条例,这样一来外逃就没有意义了。因此多数外逃的人都选择了老鼠搬家式的外逃,让子女亲人先加入外籍,然后慢慢腾挪,最后自己出国不归。据传我国已有部分部级官员将子女送往国外,这些子女部分在国外经商,而其商业对象则为我国的大型国企。变相外逃资金,然后裸身出逃,也算作携款外逃。
自习主席上任到2012年11月已经有410多亿美金外逃(数据来源于网络,请参考红歌会网站《习近平上任后大量政府贪官外逃 港媒称中纪委召见百余名高官》一文),如此大额的财富外逃绝对可以算作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若要将移民看做卖国行为,此类人应该受之无愧。
希望习主席任上能如同他所说,能够防止官员携款外逃。因为外逃的不仅是国有资产,国家机密,还有国人的信心和尊严。
7、偷渡,偷渡者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但一般都是孑然一身去的国外,而且偷渡的人一般都不会掌握什么危害国家利益的技能或信息。偷渡者在国外要经过漫长的时间和曲折的路程才能成为外籍人士,因此偷渡者是移民中最不能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群体,他们的行为也不能算卖国。
我们是法制国家,每个公民都有申请移民的权力,其申请只要被批准就是合法的,因此就不能称之为卖国。爱国是我国的优良传统,但是不能用来剥夺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成为攻击他人的理由。爱国不仅是爱国家,同时也应该爱这个国家的人民,既然热爱这个国家的人民,就应该留住他们,而不是在他们离开后谩骂他们。因为当他们移民后,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他们已经是外籍人士,对外国人士友善同样也是我们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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