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公职人员扣工资生成消费券政策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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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全国经济下行压力越来越大,要保证经济健康运行促进消费是最重要的手段,关于这两个问题现在全国上下都形成了共识,这是比以往仅靠投资刺激经济的巨大进步。关于这一点我以前博客有详细论述,见《驳斥马光远关于中国应果断出台“四万亿2.0”言论》《我国经济增速放缓是因为消费不足而非投资不足》

要刺激消费,能采取的措施无非是减免个税、增加低收入人群社会保障、增加个人信贷、政府发放消费券等。在诸多刺激政策中我个人更倾向于发放消费券,原因有二,一是消费券能够精准刺激特定行业消费;二是消费券刺激效果立竿见影,且不会形成沉没浪费。为了应对今年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国家在刺激消费方面打了组合拳,但“消费券”无疑是地方政府最有力的消费刺激措施。

对于消费券大家都是喜欢的,如果有抱怨那么只是抱怨他所在的地区为什么还没有发;为什么发的消费券只有一两百元,而不是一两千元等。对于消费券我大概测算过,国内大多数地方财政仅能够支撑人均封顶3000元消费券的发放,经济发展差的地区可能会更少。详细见《消费券已经来了 但大家对其认识似乎不够充分》

消费券本身是大家喜闻乐见的事情,但这两天湖南怀化发放消费券却引发了网络热议,且绝大多数人都站在反对的立场上。对于这件事我有不同的看法,简单来说就是仅对公职人员将一部分工资转成消费券并强制消费的政策我认为没有必要反对。再说浅显点对于这一政策我认为没有必要全国推广,但对于结合自己当地情况推出的地区也没有必要声讨。关于这一观点我后面再详细论述,我们先看下怀化公职人员扣工资生成消费券事件本身。

湖南怀化公职人员扣工资生成消费券政策之我见

湖南怀化公职人员扣工资生成消费券

以上截图显示内容如下:

刚接到财政局工发中心及局领导的紧急通知,根据怀财办【2020】37号文件要求,从工资中扣取促进消费款。干部职工应在5月5日前在怀化消费完毕,单位必须在明天上午十点前将工资信息修改并送审。时间紧,任务重,现请在编在职教师务必在明天10点前下载“和包支付App”并完成注册。

该通知还附有“重点强调”:5月5日前消费完毕,过期后果未知;强调请大家务必用接收【工资信息】的手机号码注册和包,若造成消费券发放错误(发到对应手机号,不限运营商)或没有在明天10点前及时注册的,后果未知;扣除标准:绩效工资是2600(元)的扣2000(元),是2350(元)的扣1500(元),是2140(元)扣1000(元),其他扣500(元);提示:可能充不了水电燃气物业费,但怀化各区县都能消费,吃饭、加油、商超、小卖部、充话费……

鉴于网上引发了激烈讨论,后来怀化政府对这一政策做了调整,即“厅级干部执行,处级干部倡导执行,科级和科级以下自愿”。对于执行范围的调整我不想多说,这是一种变相的妥协,今天我只想说政策本身。

一、发放消费券本身并没有错

发放消费券本身并没有错,全国人民都很喜欢,怀化消费券之所以有争议就是因为消费券不是免费发放的,而是用个人收入转化的。因此怀化发放消费券本身并没有错,如果有争议那也只是资金来源有争议。对于扣公职人员工资发放消费券怀化政府不知道会引发争议吗?我认为决策层肯定是知道,那么知道会有这种结果,还为什么要推行这个政策?

二、怀化政府没有财力发放消费券

根据百度百科数据,2018年怀化人均GDP为3万人民币,而全国水平为6.45万,怀化人均连全国一半都没有。2018年怀化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39亿元,怀化总共498万人口,人均3020元;作为对比无锡市2018年约为657万人口,2018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2.28亿元,人均15408;无锡公共预算收入人均5倍于怀化。

这就是怀化政府困境所在,经济本来就差,如果再不刺激的话可能连锅都揭不开了,但是要刺激又没有财力。最终只能出台一个独创的工资转消费券政策。

三、工资转消费券和发现金的区别

工资转成消费券和发现金的最大区别是现金可以用来储蓄,而消费券只能在指定时间内消费,也就是说政府希望公职人员在特定时间内消费。同时消费券只能在特定消费场合使用,也就是说政府希望刺激特定行业。

对于网上很多评论中说消费券可能被指定在和决策层有利益关系的商户消费,我认为这种人是以内心最大的恶来猜测这一政策的初衷。根据截图显示,消费券在怀化各区县都能消费,吃饭、加油、商超、小卖部、充话费……等都能用,试问下决策层能有这么多利益输出者?何况消费券是以移动“和包”为平台的,支付给各种商户,如果有受益方的话那只能是中国移动。但中国移动是正部级央企,怀化的决策层会这么蠢,通过中国移动给自己输出利益?

四、为什么政策执行对象是公职人员

要说清怀化政府扣公职人员工资发放消费券政策是否合理,就必须先分析下为什么政策只针对公职人员。

1、公职人员工资由财政支付比较容易执行该政策

公职人员由财政统一支付工资,比较容易执行扣发工资转消费券的政策,而其他企业人员执行起来有较大难度,自由职业者就更不用说了。

2、公职的属性天生就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公职人员天生就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原因是公职人员本身是由财政供养,且其职责就是服务社会,在需要承担社会责任时他们有比公众更多的义务。

3、经济落后地区公职人员有相对更高的收入

越是经济落后的地方公职人员相对社会公众收入越高,这一点其实可以简单的从公职人员录取和报名人数比例推断出来,公职报考火爆就说明公职人员待遇比企业等更有吸引力。2018年怀化公职人员月平均收入应该大于4500元(仅是猜测,没有相关数据),2018年怀化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789元,假定人均工资是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基本上不可能达到这么高),那么怀化的人均工资仅为2800元左右。

怀化政策中工资转消费券的只是绩效工资的一部分,大概只占全部工资的三分之一左右,因此并不会影响公职人员的正常消费。且消费券用途本身覆盖了日常生活的绝大多数消费场景,并不会造成“强迫消费”现象。

4、公职人员很大比例是党员、理应发挥带头作用

工资转消费券后其支付能力肯定不如现金,但这是特殊事情的特殊政策,对于刺激地方经济当地的每一员都有义务,而作为党员和公职人员更应该发挥其带头作用。

5、疫情下公职人员收入更稳定

疫情下公职人员收入相对更稳定,因此刺激消费理应优先考虑公职人员。当然富裕阶层更应该做出自己的贡献,但富裕阶层数量毕竟太少,对餐饮、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消费刺激有限。

五、怀化选择将工资转消费券政策初衷猜测

怀化政府明知道将工资专为消费券会有大量反对意见,那么为什么还要推出这一政策?下面是我的猜测:

1、消费下滑明显,需要刺激,但政府无力由财政发放消费券;

2、只号召公职人员积极消费效果有限,所以将号召转为政策强制;

3、无力全民发放消费券,所以将规模缩小到公职。

全民无差别发放消费券其实是富人对穷人的补贴,但这都建立在公共收入的基础上,如果缺少公共收入支持,那么只能是刺激富人消费。当然公职人员可能算不上“富人”,只能是收入相对稳定的人员,但对于怀化来说他们确是最好的刺激对象。

六、经济不发达地区由财政支出发放消费券基本上是全员提前消费

经济不发达地区由财政支出发放消费券基本上是全员提前消费,也就是全员透支信用卡消费。像怀化这样的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小于预算支出,如果财政发放消费券的话只能使举债发行,而这个债是需要全体市民在以后偿还的。本来就入不敷出,如果再发放消费券,那么以后的日子会更难过。但是很多民众不理解这一点,所以对财政发放消费券双手赞同,但对工资转消费券就坚决反对。

结语:各地发放消费券应该量力而行、因地制宜

各地发放消费券应该量力而行,这个力就是“财力”,如果财力充裕,那么由财政发放消费券是最佳选择。而如果财政入不敷出,那么就不应该发放消费券,而在消费不振时应该鼓励公职人员和其他收入稳定人员积极消费。当然号召可能有时力有未逮,所以需要因地制宜,采用一些变通的做法。

将工资转成消费券就是这种一种变通,但我个人认为这并不是一个好方法,原因有两个,一个是会引发公职人员反对;另一个是妥协下的消费券覆盖面太广,达不到精准刺激的效果。如果换个思路,将消费券以电商优惠券的思路来发,比如景点半价售票(另外一半是优惠券);酒类等商品减免消费税(以消费券形式减免,很多商品消费税都大于20%);汽车减免购置税等。甚至是个税减免都可以变成消费券,但消费券可以类似于优惠券的满百减30等形式。

总之一个原则,财力雄厚的政府可以直接发放消费券,可以是纯粹的代金券;而财力不足的地方则应该开动脑筋,多做点惠而不费的工作,在不开支或尽可能少减少政府收入的提前下尽量刺激公众消费。

对于怀化的公职人员扣工资生成消费券政策我个人并不反对,但也不支持其他地方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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