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拿方便当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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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高度发达,因此无论是从市场自然规律还是政策引导方面来看,所有交易规则都朝着简化的方向在发展。简化交易规则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同时也能提高购买者的交易体验,是双赢的事情。但是交易规则的简化是建立在精神文明发达后大家都具有基本诚信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抛开这个前提条件,那么简化交易规则后可能就会对交易本身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上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流行大型超市,超市购物将原来在百货商店由售货员取拿商品并结算的方式变成消费者自行取拿后统一结算,消费者在取拿过程中可以充分对比同类产品属性,增加消费的透明度,且提高了效率。而超市本身也可以减少售货员,节省管理成本,增加交易量。但是在超市刚普及到县级市时盗窃行为成了抑制超市普及的最大困难,超市不得不雇佣大量的人站在每个通道来观察购物者是否有私藏行为。尽管如此超市的小物件丢失率还是很高,比如口香糖、电池等,在迫不得已下很多超市将这些小物件同意拜访在收银台附近,以方便看顾。

随着监控系统的普及及大家收入的提高,目前超市商品丢失率已经大大降低,因此超市只需要保留理货员就行,而不需要安排专职的安全员。此前为了应对丢失问题,超市普遍不允许带包进入超市,随着消费者素质的逐渐提高,现在基本上所有超市都允许带包进入超市,购物体验进一步提升。

随着电子化结算的成熟,无人售货便利店从技术上来说已经成熟,于是大城市出现了很多无人售货便利店。相比于传统超市而言,无人售货便利店更加方便,可以24小时营业,同时无人便利店因为不需要售货员,所以成本更低,所以经营更灵活。原本是技术带给大家的红利,结果在试点后无人便利店基本上都销声匿迹,其原因是丢失率太高。很多消费者买5件商品可能只结算了2件商品的钱,甚至有些消费者直接头巾蒙面,扫荡一番后不结账直接走人。

这和超市刚进入县级市场时得情况很类似,都是消费者的素质没有跟上市场经营模式或技术进步的步伐。只有在充分受监督的情况下消费者才能保持满足新购物形态的必要素质,而这种充分监督行为正好是和新购物形态带来的便利性目的相反的,这看起来确实比较讽刺。

不可拿方便当随便

7天无理由退换货

与实体购物渠道并行的互联网渠道也同样如此,随着互联网购物的逐渐发达,消费者购物体验也越来越好,最典型的就是7天无理由退货的普及。7天无理由退货充分保证了消费者的“后悔权”,消费者在购物后可以不需要理由就退货,而这是区别于实体渠道购物时笑脸相迎,退货时百般刁难的最大优势。

但这种便利被很多素质还有待提高的消费者利用,将7天无理由退货变成了7天无偿使用,而不断的7天无偿使用就替代了购买,成了永久无偿使用。最早被消费者玩坏的7天无理由退货就是显卡产品,很多挖矿者利用京东显卡7天无理由退货的空子而无偿使用高端显卡,给京东平台和显卡经销商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京东从此取消了显卡类产品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显卡之后是耳机,耳机产品除了7天无偿使用外还有人买了真耳机后用假耳机退货,从而谋取利润,目前耳机虽然没有取消7天无理由退货,但改成了拆封后就不支持退货。

京东被很多攻击者成为“二手东”,就是因为京东上销售的产品退货率太高,而退货率高的原因就是很多产品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如果一直坚持百货公司那种“离柜概不负责”的售后政策,那么消费者将永远不会买到二手产品。消费者想享受免费的无理由退货政策,由不愿意买其他消费者退过的产品,这本身就是一个很矛盾的事情,只想自己享受方便,而不想承担这种方便带来的后果。

而同时还有很多消费者拿方便当随便,本来只买1件商品,但却同时网购5件,挨着试用后推掉其中的4件,只保留一件。虽然表面看起来这些消费者并没有违反购物平台的规定,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些消费者在购买之初就想好了要退其中的4件,其购买行为并不是真实的购买意愿,而只是试用。更有甚者可能注册几个马甲号不断的使用,不断的尝新。

为了应对这种少数人利用空子给整个行业带来负面影响的事实,个平台都想尽了办法,而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成熟,平台利用最多的就是“标签”方法。通过大数据分析和其他店铺的标记动作,给消费者打上不同的标签,对于被关注的消费者在购物时实时提醒店主注意,而店主会采取缺货等方式避免和这些消费者产生交易。这一方法可以看作是平台建立的消费者信誉体系,通过平台数据分析对信誉较差的消费者打上特定标签,从而避免交易风险。

这和传统超市里被重点监视的消费者一样,被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的消费者可能会付出比其他消费者更高的交易成本。

不可拿方便当随便

黄女士网购18件衣服 旅游拍照后要求无理由退货

近日就有媒体报道,4月25日,买家黄女士在李先生的淘宝店购入18件衣服,价值4600余元。五一期间,黄女士穿着购入的衣服前去西藏旅游,并且拍照留念,回来后要求全部退货。李先生认为黄女士穿过其中的5件(从照片中看到)所以不能退货,而黄女士则表示,自己符合淘宝7天无理由退货的要求,而且衣服吊牌都在,不影响二次销售。

迫于无奈,5月11日店主李先生在微博上曝光了此事,随后在网络上引发了舆论热潮。黄女士最后在微博上道歉,说自己确实存了侥幸心理,愿意道歉。

其实这种拿方便当随便的行为并不鲜见,这种报道接二连三。而最早这种行为并不是发生在国内,而是发生在旅居欧美国家的华人身上。因为欧美国家经济较我国发达,因此消费形态也较我国先进,超市等销售方式也是从欧美传入我国的。在这些经营形态进入我国之前,欧美国家就有了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从而就有了我国聪明消费者将刷了半管的牙膏拿去退货,将使用了半年的电器拿去退货等行为。

而这种行为被其他中国消费者模仿后,就出现了很多辱华性报道和针对华人的特定提醒标语及售后政策,比如苹果手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在中国市场上实行的售后政策都不同于其他国家。

我们身边总有边抱怨自己购买的产品可能是退货的产品,而自己又经常退货的人,在退货时总是义正言辞的说自己的行为是完全符合规则的。但是所有的规则都是从消费者能够遵从基本的消费“良序”而建立的,如果总是以自己的恶意利用别人建立起来的这种“良序”,那么用不了多久这种“良序”就将不复存在。

不可拿方便当随便,一言以概之。个人的随便很可能会毁了大家得方便,不仅在消费领域是如此,在其他方面也是如此,插队行为会毁了良好的排队秩序;浪费公共资源可能导致公共服务中取消提供这些资源;而随意挥霍自己的诚信很有可能就会让自己失去诚信所带来的所有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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