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黄奇帆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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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应对武汉疫情给全国经济运行造成的压力,黄奇帆2月13日提了4点建议,其中一条是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但这个建议一提出马上激起千层浪,网上各种反对声音涌现,绝大多数人都在表示反对,而反对的理由则是取消住房公积金等于降低了自己的福利,于是黄奇帆因为这个言论而引来一片骂声。除了广大网友外还有很多财经类从业人士也表示反对取消公积金制度,但我个人确是支持黄奇帆这一提议的,关于支持的理由归纳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全球唯二的制度

1991年,上海市借鉴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在全国率先试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很快在全国推开。

1999年4月3日,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标志着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国全面落实。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其实质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也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同时还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的有效途径。(这句话摘录自有关文件)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房地产市场化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看待住房公积金制度要结合我国的住房改革进程来看,孤立的分析制度本身,或者以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情况来分析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好坏都是片面和不客观的。

1988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推出《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包括,首先,实施提租补贴、租售结合,实行维修费、房产税等5项因素组成的成本租金;其次,随着工资调整,逐步将住房补贴纳入工资,进入成本,并将租金提高到包含8项因素(成本租金加土地使用费、保险费和利润)的市场租金。

1991年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确定房改的总目标是:从改革公房低租金制度入手,从公房的实物福利分配逐步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由住户通过买房或租房取得住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使住房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上海市率先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就是在这个政策环境下出台的。

1994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房改的根本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

1998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宣布从同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首次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1999年出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就是为保障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政策的落实。

此后房地产改革还有多次调整,真可谓摸着石头过河,详细介绍可看我另一篇博客文章《未来三年我国房价走势整体将保持平稳》

到目前为止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中国和新加坡有,其主要目的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可以使广大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但是随着我国住房商品化改革的推进以及房价逐年上涨,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职工买房的帮助已经越来越微弱,因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存在必要性也越来越低。(这一点后面慢慢分析)

二、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劫贫济富

鉴于目前我国的房价和收入水平,真正的工薪层很难买得起房,而能够买房的都属于高收入者(工资明显高于平均水平),这就注定全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只有部分高收入者享受了这一福利,这是典型的劫贫济富。这与公积金设立初衷“互助性”是背道而驰的,到目前公积金已经不是互助,而是穷人帮助高收入者。

以北京为例,2018年全市人均工资7855元每月,而当年北京五环外房价基本上都超过5万元每平米,两居室租金超过4500元。无房的北京职工在北京很难买得起房,原因是付不起首付,7855元的工资交完月租和生活开支后每月能剩2000元都不容易;也还不起月供,以70平方的房子为例,单价5万,首付40%,贷款210万,20年期月供超过15000元。

三、公积金沉积多、没有发挥基金的作用

因为房价高,职工很难买得起房,所以住房公积金贷款率不足,导致公积金大量沉积。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45899.77亿元,提取总额87964.89亿元,缴存总额扣除提取总额后的缴存余额为57934.88亿元。5.8万亿的住房公积金处于休眠状态,占当年公积金缴存总额的40%,随着房价的上涨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性已经越来越低。

2018年,我国住户的存款余额约为72.44万亿元,粗略估算下住房公积金就占了8%,绝对是大户。当年国有6大银行的存贷利率差在3%左右,5.8万亿住房公积金将产生至少1740亿的利息,这么多的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不知道产生的利润是怎么管理的,对此没有研究所以不发表意见,希望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余额能够有稳定高收益。

四、长期看住房公积金对个人来说是亏本的

很多人认为住房公积金即使不使用在退休后也能提现,等于是活期存款,对个人来说并没有什么损失,但我认为住房公积金对个人来说是越存越少。假定大家首次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平均年龄为24岁,平均退休年龄65岁,为了方便计算将缴存年限定为40年。不考虑因工资上涨导致的公积金缴存金额上涨,也不考虑缴存年度中银行利率的变动,在缴存40年中公积金相当于一个零存整取业务。

不考虑复利问题,40年另存整取相当于20年的一次性定期存款。目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是按一年期存款基础利率1.5%计算的,我们假定住房公积金缴纳期间一直维持这一利率不变。按照截止2018年的前10年官方货币贬值率计算,20年后货币将是目前的67%,按照年利率1.5%计算,20年复利后本息相当于缴纳额的134.7%,用缴纳额本息合计的134.7%乘以货币贬值系数67%=0.9,等于亏了10%的本金。如果以实际物价来计算的话亏得更多,按照货币增长类比的话我都不敢说了(货币数量增长是个常态,也是必然)。详细信息可以看我另一篇文章《如果有1000万现金能直接退休养老吗》

五、住房公积金对职工来说并不是额外的福利

很多人认为住房公积金是国家给职工的额外福利,是国家通过政策强制让企业支付给职工的福利,如果取消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话就等于强制取消了这一福利。其实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企业在招聘一个员工时考虑的是增加这个人的总和成本,而不仅仅是名义工资。

企业养一名员工的成本有以下部分,名义工资、各种津贴、年终奖金(13薪、15薪等都可以看作年终奖)、培训费用、办公费用均摊、各种税费的增加等。在企业招收员工时人力资源部门已经综合评估了增加一个员工的成本,进而通过综合成本来计算出名义工资,而不是反过来。

举个简单例子,很多国企的员工名义工资可能低于3000元,但各种福利加起来后实际到手收入会在10000元左右,企业实际为养这个员工花费的成本约为20000元。(绝大多数企业养一个员工的实际成本是员工收入的2倍)

这时企业在招收这名员工时的预算就是20000元,劳动力市场和商品市场一样也是一个充分竞价的市场,而非垄断市场,假如员工不用培训、企业不用因增加员工承担额外的税费、办公室政府免费给企业用、也不会产生办公费用,那么最终的竞价结果是这名员工的收入为20000元。

住房公积金就是企业支付给员工的隐性成本,如果没有公积金的话企业完全可以把这部分成本直接支付给员工。这样说可能很多人还是不认同,那么举个相反的例子说明下,假如现在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为3000元每月,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最低缴纳金额为5000元,全部由企业承担。在这种情况下会出现什么结果,难道是员工多得了5000元吗?实际的结果很可能是企业用机器替代了这名员工,而全社会大面积机器代替人或企业外逃之后就是大面积的失业。这也是为什么国家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远远低于平均工资的原因,如果通过行政命令就能增加全社会职工的收入,那么我们的收入早就赶英超美了。

住房公积金并不是职工的额外福利,而是他总收入的一部分,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后职工收入会增加,而不是保持不变。

六、取消住房公积金的好处

黄奇帆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并没有详细说明,但鉴于目前武汉肺炎疫情的严峻情况,我认为黄奇帆的目的无外乎保就业和促销费两个。

目前因为疫情企业迟迟不能复工,这给企业的经营带来很大压力,而取消住房公积金可以减轻企业负担,从而帮助企业摆脱经营困境。而取消住房公积金后到这部分支出因劳动力市场竞价转变为职工工资收入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给企业提供了一个缓冲期。

另外一方面是因为疫情导致很多职工收入减少,从而使得他们的可支配收入减少,从短期看取消住房公积金后可以增加职工的可支配收入,进而增加消费,而增加消费就是促进经济发展。从长期来看,目前国家已经在摆脱对房地产的依赖,而增加消费就是最好的方法,截止2018年底住房公积金已经沉积了5.8万亿资金,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个数字是每年都在上升的,取消住房公积金可以长期增加消费。

中国是一个金字塔形经济社会,处于金字塔底层的低收入群体占了绝大多数,而这部分人大部分都买不起房,因此这部分人的公积金都是闲置的。而日用品等消费品的消费并不会因为富有阶层更富有而增加消费量,释放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才是提高消费的最有效途径。

总结:

住房公积金设立的三个原则分别是“互助性、保障性、长期性”,但从目前的房地产情况来看互助性和保障性功能已经越来越差,而长期性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是亏本的,因此这个功能也是负面的。结合目前的房地产实际情况和货币的贬值速度及公积金收益来看,住房公积金对职工来说效用已经是负面的,因此我支持黄奇帆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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