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美国公司破产保护和破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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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打破了全球经济运行速度,使得全球经济遭受重挫,绝大多数国家GDP负增长。而美国作为这次疫情的风暴中心目前确诊感染人数已经过百万,而死亡人数也超过了5万人,疫情使得美国全国停工,据网上流传美国第二季度GDP将负增长40% 。在各国闭关锁国下全球交通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进而导致石油燃料的需求急剧下滑,从而使石油行业在经济风波中首当其冲。

近日媒体报道美国惠廷石油公司(Whiting Petroleum Corp.)面对逾22亿美元到期债务,正式向德克萨斯州南区破产法院申请第11章破产保护,惠廷石油是美国页岩油的领军企业之一。而据能源研究公司Pickering Energy Partners LP预测,未来两年时间,多达40%的美国石油和天然气公司,在应对油价暴跌和卫生事件爆发时可能会陷入破产的困境。

对于美国惠廷石油的破产保护很多自媒体解读为这是美国企业集体破产的开始,是美国经济问题集中爆发的开始,就像08年经济危机时一样。但真是这样吗?可以肯定的说这是一种误解,虽然今年美国经济也很艰难,但破产保护却不是国人理解中的破产,所以破产保护说明不了这些企业就面临倒闭风险。

一、美国公司破产保护不等于破产

图解美国公司破产保护和破产区别

对美国破产法不了解和不关注的人可能看见“破产保护”这四个字就理所当然的联想到了“破产”,但这是一种严重的错误。

破产保护立法目的

美国《破产法》在立法之时就倾向于让“破产”企业重组,以使他们能够重生,从而降低破产企业对债权人和整体经济的影响。其实美国不仅对企业是鼓励“重组”而避免破产,对个人也是如此。这是美国《破产法》和我国的最大不同,在我国如果提到破产,那么基本上就是进入“清算”流程。这也是国内自媒体和网民对美国公司申请破产保护行为误解的来源。

美国《破产法》关于企业破产清算和破产保护的规定分别为第七章和第十一章,下面就具体看下他们的内容。

美国《破产法》第七章

这是一种清算型破产,也就是说,由破产受托人出售债务人拥有的全部非豁免资产,以使债务得到可能实现的最大限度的偿还。个人、公司和合伙企业都有资格申请第七章项下的破产。无法通过清算偿还的那部分债务被免除。按照第七章申请破产后企业即刻停止经营,员工失业,企业进入清算终结状态。

在这种情况下破产企业需要先清偿有担保债务,其次清偿其他债务,最后剩的才能归还股东投资,但绝大多数情况下清算资产可能连债务都不够偿还,因此股东一分钱都拿不到。

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

债务人公司在经营业绩不佳,无力偿还债务时向联邦破产法院递交申请,并根据《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进行重组。该程序将启动一个法律机制,被称为“自动冻结”, 就是临时禁止债权人采取措施收回破产申请之前他们拥有的资金或财产。自动冻结也临时禁止对公司的任何法律诉讼,取消自动冻结需要指定法院的授权,也就是说债权人索债需要破产法院授权,大多数情况下要在第十一章破产保护流程结束之后。

破产保护需要代表债务人利益的债务委员会同意,以便保护债权人利益。当破产法院通过后债务人可正常经营,股票和债券正常交易,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图解美国公司破产保护和破产区别

二、美国公司破产保护的意义

美国公司破产保护的意义在于其可以使无力偿还债务的企业得一继续经营,从而给予了企业浴火重生的机会,也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但是这种保护用普通的商法无法实现的,所以美国的破产保护制度对国民经济的保护意义非凡。

图解美国公司破产保护和破产区别

上图简单示意了破产保护的意义,虽然不够全面,但可以很直观的看清破产保护的作用。

三、企业申请破产保护的作用是“避险”

通过上面两部分的描述就可以看出来,企业申请破产保护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破产,而是为了“避险”,而避的正好是“破产”的风险。所以说“破产保护”的重点在“保护”,而不是“破产”。

鉴于这个目的,当遇到经济动荡、突发事件等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冲击时美国企业经常主动申请破产保护,就是为了应对在危机下不受债权人影响的正常经营。

四、美国破产保护经典案例

2008年经济危机后美国很多大型企业遭遇了经营困难,包括雷曼兄弟、通用汽车、克莱斯勒、花旗银行等,这些企业都通过破产保护或政府救济度过了危机,获得了新生。插一句题外话,在08年经济危机中像花旗银行这样体量太大而没有被获准破产保护,而是选择政府救助的企业很多人都认为是美国私企的国有化过程,其实这是不正确的。在经济危急中美国政府救助了很多大型公司,从而拥有了这些公司的大量股票,但在经济恢复后美国政府逐步抛售了这些资产。在救助过程中美国政府不但帮企业度过了危机,同时还获利15%以上,这就是破产保护的积极作用。

雷曼兄弟

雷曼兄弟2008年9月15日向纽约南区的美国联邦破产法庭递交破产保护申请申请破产保护,其破产金额达到创纪录的6390亿美元,成为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破产案。包括雷曼兄弟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的纽伯格·伯曼公司等雷曼兄弟旗下子公司都将继续营业,不受破产重组影响。

申请破产保护后,雷曼主体“已死”,最重要的投行业务出售给了英国巴克莱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也被拆分。破产保护期间,雷曼以“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继续经营,一切经营决策受到破产法庭监管。
按照美国法律,破产保护期间,债权人不得强制要求还债,这为雷曼争取了宝贵的缓冲时间,让雷曼不用急着贱卖资产,也有足够时间提出完善的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期限和方式等作出安排。

2012年雷曼与债权人达成清偿方案,并提交纽约破产法院,于去年12月获得法院批准。此后,雷曼就开始着手变卖资产清理债权。

雷曼兄弟公司虽然最终难逃破产清算的结局,但是破产保护在雷曼兄弟破产事件的意义在于避免了多米诺骨牌效应的发生,同时高盛等债权人利益也获得了最大程度的保障。

通用

通用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向纽约当地破产法庭递交破产保护申请,正式进入破产保护程序,这是美国汽车历史上最大的一次破产保护事件。也是申请破产的美国第三大企业、第一大制造业企业,破产涉及员工人数第二大企业。通用确定了将于2011年年底前关闭或停产的14家工厂名单。

2009年7月10日通用汽车公司在签署完出售资产的文件后,于当地时间10日上午宣布已经脱离破产保护,新的通用公司因而诞生。美国财政部对新通用持股曾一度达到60.8%,美国政府及时出手挽救了通用公司。

2010年11月18日,通用汽车公司重返华尔街。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申请破产保护一年半之后完成了改革和精简,新公司上市,股票大幅度上涨,这对于曾经需要美国政府和其他国家政府提供500亿美元的紧急贷款才能渡过经济下滑和自身失误造成的后果的通用公司来说,公司上市是一个巨大的转机。

2012年,通用汽车全球汽车销量达到9,285,991辆,仅次于丰田汽车集团,排名第二。2012年,通用汽车公司营业收入达到1,523亿美元,净利润达到49亿美元,这是通用汽车经历破产重组之后连续第三年保持盈利状态。

2017年《财富》美国500强排行榜,通用位列第十八。

2018年《财富》美国500强排行榜,通用位列第二十一。

花旗银行

由于美国次贷危机所引爆的全球金融危机不断恶化,曾是全球第一大银行的花旗银行受到破产冲击,2008年11月16日至21日一周之内股价跌幅高达68%,从2007年高点的35美元左右一路狂跌到21日的3.77美元。花旗银行受雷曼兄弟事件影响,岌岌可危。

2008年11月24日美国财政部、联储局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向花旗集团注资450亿美元,美国政府取得7.8%股权,跃居单一最大股东。财政部与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也同意,将对花旗集团房屋抵押贷款、商业房地产贷款在内的总计3060亿美元债务提供担保。花旗须自己消化3060亿美元不良资产造成的最初约290亿美元损失,超过290亿美元的损失由美国政府承担90%,花旗集团负担10%。同时对花旗银行3060亿美元之外的风险资产,美联储提供无追索权的贷款。

2009年1月12日摩根士丹利、花旗宣布成立新合资公司“摩根士丹利美邦公司”将成为全球最大证券经纪公司。

2009年1月16日花旗集团宣布把业务一分为二,花旗集团将拆分为“花旗银行”和“花旗控股”两部分,将1.1万亿美元资产划分给新花旗银行,将8500亿美元非核心资产划归花旗控股公司。花旗银行将保留集团在100多个国家的传统银行业务,花旗控股则将纳入一些“非核心”的资产管理、消费金融业务主要包括CitiFinancial、Primerica金融公司和“摩根士丹利美邦公司”49%的股份等,以及花旗在日本的子公司日兴花旗控股和Nikko资产管理公司。

2009年花旗银行又进行了多次收购或重组。

2009年12月15日花旗集团与政府达成协议,偿还200亿美元贷款,脱离政府的监管,美国财政部获利130亿美元。

花旗银行因为体量过大,用户太多,对美国甚至是全球经济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为了避免冲击脆弱的经济,美国政府没有让花旗银行走破产保护道路,而是选择了直接援助。花旗银行事件可以看作超级版的美国破产保护,是美国政府对陷入债务危机中的企业和个人“重组优先,避免清算”的思维体现。

五、关于美国破产保护的思考

美国破产保护不仅对企业适用,对个人也适用。处于债务危机中的个人同样可以申请破产保护,申请通过后可以对日常的必要开支如吃、住、最低限度的穿、个人保健和娱乐等费用开支进行豁免,也就是说破产的人可以保留一部分和面财富。

美国对欠债的企业和个人都提供如此周到的“保护”,不知道美国司法体系是如何防范这种保护被滥用的。虽然针对个人有防滥用的相关规定,但是这种规定不可能尽善尽美,很容易被钻空子。没有亲历过美国生活,不知道这种“保护”机制是否是建立在“诚信”或“契约”的精神之上,至少我觉得如果在我国如果推行“破产保护”政策,那么老赖们将更无法无天。

另据百度百科《美国破产法》相关数据,全美国有破产法官325名,1998年6月30日前的12个月内,美国破产法院共受理破产案1429451件,平均每个法官年均审理4398件案件,感觉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不知道是那个数据出了问题?

六、其他有破产保护的国家

因为对破产保护政策的兴趣,我大概查询了其他国家的相关情况,发现发达经济体基本上都有破产保护相关法规,欧洲最为普及,而亚洲的普及程度似乎跟不上人口和经济的全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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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大致测算,没有看到相关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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