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社会学和经济学书籍时,经常对内中的法学相关知识难以理解,所以就打算扫盲下相关知识。第一本扫盲读物就是博登海默的《法理学》,很幸运选择了它,才让我没有被这门枯燥的学科所劝退。 博登海默的这本书取名为《法理学》,其实里面涵盖了法哲学和法理学两门学问,且我个人认为法哲学部分比法理学部分更精彩,而且法理学部分中也穿插着法哲学思维。当然有些人认为法哲学应该是法理学的一部分,甚至将两者等同,但我并不赞同这种观点。 法哲学是研究法律应该是什么样的,即应然,是形而上的。它来源于哲学的理性主义。 法理学是研究法律是什么样的,即实然。它来源于西方哲学的实证主义。 简单的说,应然是人类能够想象的美好,实然是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