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国内不断有在建或者已经入住的楼房倒塌相关报道,这些楼房一般都输入商品房,也就是由开发商建设然后以“商品”的形式卖给居民的。按照我国法律,商品房所有者有70年产权,但是不包括土地的使用权,至于70年之后建设在国家土地上的商品房该怎么处理现在还没有明确的说法。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到现在才60多年,有房屋产权政策也是80年代的事情,就是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产权到期的房子,换句话说所有购房者的房子都没有使用完或者过期。既然房子在合法的使用期内,那么房子倒了就应该有个说法,因为房子是按照国家规划建造的,同时是接受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检验的,而使用者也是正常使用的。但是只使用了20年的房子倒了该去找谁...